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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一直是建筑设计中最无法回避的议题之一。但是由于现代建筑自身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以及所带来的影响使得对理性的探讨变得过于沉重而难以展开。也许理性早已或多或少内化成为了建筑师的某种自发能力,以至于不论有意无意,对理性的关注逐渐让位于对非理性意识追逐。在朝向全面发展的道路上,这本来也无可厚非,但是依旧存在由于过分执着于另一个极端而导致忽视设计自身规则的危险,或是片面的加大其中的对立性反而造成设计思想上的困惑和隔阂。于是在笔者看来,回过头对理性设计认真、全面、具有包容性的思考是迫切的,因为无论是将何种意识注入建筑设计,都无法跨越对设计理性自身的正确认识,即便想讨论理性之外也只有理解理性之后才变得可能。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对设计中基本规则的掌握,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试图领会建筑理性设计包含的关键问题是哪些,从而避免形式与表面上的“理性”“非理性”之争。 为了正确认识理性在建筑设计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本文首先梳理了哲学范畴中的理性概念,再将其扩展到设计中,随之建立一套全面解析建筑理性设计运作模式的方法。其次,追求理性是现代建筑运动的核心之一,其中很多思考方式及操作方法依旧值得当代建筑所借鉴。本文借助已有的解析方法去重新审视这一特定时期(二十世纪一二十年代)的设计思想及其相应策略,既能抛砖引玉明确理性之于现代建筑设计有怎样的重要意义,也能从中学习到切实可行的引导控制手段。 通过一系列研究,论文最终描绘出表现主义建筑,构成主义建筑,包豪斯学校建筑,勒·柯布西耶以及密斯·凡·德·罗等建筑师或团体的理性设计,并归结了他们价值理性对事实,诚实与统一的共同追求,以及作为相一致的工具理性所使用的客观—综合,原型—还原和意象—修正三类设计策略。对比于之后形形色色的设计倾向,其中的基本设计模式并没有本质差别,正如广义上理性设计所追求的也正是在自我扬弃中更全面的处理好人,建筑与自然的关系。这样的结论回应了论文的写作目的,只有真正理解了理性设计的概念,内涵及其作用方式,才能以一种辩证统一的观点看待设计中理性与非理性的关系以及理性之于设计的引导控制,最终找准方向并充分合理的运用它将设计作品推向更高的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