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基层财政风险尤其是债务风险形势非常严峻,基层政府债务已影响到了政府公共职能的履行。基层政府以各种隐蔽的手法举借债务,从而使基层债务风险更具有隐蔽性。财政风险长期处于缺乏风险管理的状态,导致了风险的累积。目前,我国基层财政风险正处于失控的边缘。 本研究运用系统管理理论,从系统与环境关系的角度对我国基层财政风险的成因及其管理对策进行了研究。笔者把基层财政系统的边界界定为市、县、乡镇政府的财政部门和地税部门;其职能核心是预算管理;除了基层财政系统以外的地方政府及中央政府被当作基层财政系统的外部环境。政府对财政风险管理的核心工作是财政体制的设计和相关立法工作。 本研究把基层财政风险的主要表现归结为: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基层政府资不抵债、财政支出负担加重、预算结构不平衡、财政资源浪费严重等几个方面。从财政系统存在的外面环境来看,造成基层财政风险的原因来自政府和社会。其中政府职能错位、财政体制自身缺陷、相关法律建设滞后、基层政府行政成本偏高、宏观经济政策不稳定、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短缺等六方面原因是造成基层财政风险的主要原因;而基层财政工作人员素质不高、预算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财政“潜规则”盛行、基层财源萎缩等是来自基层财政系统内部的原因。 在很大程度上政府可以能动的改变基层财政系统的外部环境,这种改变也就是对基层财政风险的外部管理,主要有明确基层政府的公共职能;做好基层政府的开源节流工作;完善基层财政管理体制;加强预算管理的法制建设等。 基层财政系统内部要有能力有效的管理财政风险,关键是建立专门的机构使其具有这一功能。从基层财政系统内部来看,风险管理主要集中在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加强对基层财政风险的监测、创新风险调控的手段三个方面。 最后,在分析了基层财政风险形成原因,提出相关的管理对策后,指出了今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