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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的温饱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对精神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也变得越来越强烈。经济发展也带来社会家庭环境的变迁,老年人孤独终老的凄凉现象时有发生。我国老龄化速度的加快,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问题成为国家和社会不可回避问题。老年人状告子女已不再是新鲜事,但原先的法律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几乎没有相关规定,精神赡养诉求因于法无据大多数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原先的法律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已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2013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关于保护老年人的精神权益问题成为社会讨论的焦点问题,对“常回家看看”引进法律是否得当,是否已经逾越了法律与道德的界限,在实践中又如何解决操作难等问题。新法的颁布自当经过立法者的慎重考虑,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从近些年关于此类案件的处理数量和处理结果可以看出,新法并不只是个花瓶条款,它在改变现代人的观念上以及纠纷处理上是起到一定作用的。但新法对于精神权益的保护的规定仍然不够全面,缺乏系统的研究,在具体的实践环节缺乏可操作性。法律如何保障无形的精神权益,尚需探索和研究。正是因为这一层面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才有了本文选题的意义。本文对精神赡养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分析了我国精神赡养的现状以及当前的法律规定,并参考国外先进的立法理论和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完善法律对精神赡养的保护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