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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作为国家战略核心产业,近年来得到迅猛发展,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文化产业与之深度融合,成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当前,中国正在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一方面,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们迫切需要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文化产品,这对文化产业供给能力提出了质与量的双重考验;另一方面,近年来,无论是短视频行业还是娱乐影视行业,均出现了大量粗制滥造的作品,不禁让人反思,在数字经济时代,我国文化作品为何会缺少核心竞争力。因此,测度文化产业数字化水平,明晰文化产业数字化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及其内在机制,探索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提升路径,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最终促使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鉴于此,本文以文化产业数字化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数字经济与文化产业的概念界定,阐述了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内涵,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省域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测度、区域差异、时空演化、影响因素以及经济效应展开了全面系统的研究。首先,依据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内涵与特征,借鉴数字经济以及文化产业综合竞争力的指标体系,从产业角度出发,基于波特钻石模型从生产要素、需求条件、产业融合、产业战略交流、政府与机遇共五大方面构建综合指标体系。然后,运用面板数据的加权投影寻踪模型对2012—2019年我国省域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进行测度,并在此基础上运用泰尔指数、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法以及社交网络分析方法对测度结果进行深入分析,探寻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的区域差异、时空特征与网络特征。接着,从微观视角、中观视角与宏观视角,选取代表性经济效益,解析了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对居民消费水平、产业结构和劳动收入份额的作用机理,并对每个机理进行实证检验。然后,运用空间计量模型与分位数回归模型,从全国平均视角和区域异质视角探究了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影响因素,以期挖掘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提升路径。最后,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并给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通过以上研究,得到下列主要结论。在文化产业数字化测度与时空演化分析方面,研究表明:(1)样本考察期内,我国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整体偏低,大部分省份处于平均水平之下,但总体呈现稳步上升趋势。(2)样本考察期内,我国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的区域差异明显,呈现明显的“东高、中平、西低”的阶梯状空间分布特点,区域内部差异是造成区域差异的主导因素。在区域内部差异中,东部地区最大,西部地区次之,中部和东北地区最小。(3)样本考察期内,我国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在空间上呈现显著的聚集特征,以“低—低”聚集为主,时空跃迁难度大,但近年来跃迁阻力有所减小。(4)样本考察期内,我国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空间关联网络具有显著的关联性、通达性和非均衡性,各省份之间空间关联不高,但彼此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相互联通,溢出效应显著,网络整体的抗毁性和稳定性较好。在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经济效应分析方面,研究表明:(1)在文化产业数字化对居民消费影响的理论研究中,稳态且满足一定假设下,文化产业数字化对居民消费存在促进效应。在文化产业数字化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的实证研究中,在全样本下,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对居民消费存在显著的促进作用,且具有一定的空间效应。在区域的异质性分析中,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对居民消费促进作用存在显著的异质性,其中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能显著提升本地区的居民消费水平,且均存在显著的正向空间溢出效应。西部地区由于文化产业数字化水平较低且经济发展欠发达,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对于居民消费无论是直接效应还是间接效应均不显著。(2)在文化产业数字化对产业结构影响的理论研究中,稳态且满足一定假设下,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会促使产业结构由农业为主转型为工业与服务业为主,即对产业结构升级有促进作用。在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实证研究中,在全样本下,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对产业结构升级存在显著的促进作用,且具有一定的空间效应。在区域异质性分析中,文化产业数字化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存在显著异质性,中部地区的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对产业结构升级的直接影响程度和总影响程度最大,东部地区其次,西部地区最小。(3)在文化产业数字化对劳动收入份额影响的理论研究中,稳态且满足一定假设下,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会提升劳动收入份额。在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对劳动收入份额影响的实证研究中,在全样本下,短期内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对于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呈现抑制效应;长期来看,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对于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呈现促进效应,整体呈现“U”型趋势。并且由于当前全国各省大部分区域的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处于较低水平,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对区域的劳动收入份额的促进作用并未形成空间效应,空间溢出效应在全国层面来看并不显著。分地区结果显示,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具有空间异质性。东部地区由于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整体较高,无论是本地区的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还是周边地区的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均对本地区劳动收入份额有显著性影响。具体来看,短期内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对东部地区的劳动收入份额影响呈现显著性负向作用,周边地区的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的提升会导致本地区的劳动收入份额下降;长期来看,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对东部地区的劳动收入份额影响呈现正向作用,周边地区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对本地区的劳动收入份额具有提升作用。中西部地区由于自身的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较低,短期内文化产业数字化对提升劳动收入份额的提升作用不显著;长期来看,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对中西部地区的劳动收入份额提升作用不显著。在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方面,研究表明:(1)从全国平均层面来看,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存在显著的正向空间溢出效应,即周边地区的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会显著促进本地区的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政府支持、制度环境、科技创新、对外开放、消费结构升级、产业集聚、数字基础均对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产生了显著的正向作用,其中政府扶持、科技创新对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影响最大;在各解释变量的空间效应分析中可知,仅科技创新与对外开放存在正向的空间溢出效应,即周边地区的科技创新与对外开放会促进本地区的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2)从区域异质层面来看,仅政府扶持、对外开放、产业集聚这三大因素在0.1、0.25、0.5、0.75、0.9分位点上产生了显著正向促进作用;具体来看,政府扶持随着分位点的上升,对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影响逐渐减弱;对外开放随着分位点的上升,对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影响逐渐增强;产业聚集随着分位点的上升,对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影响逐渐减弱。科技创新随着分位点的上升,对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影响变得显著且越来越强,在0.9高分位点上超过了政府扶持的影响;制度环境随着分位点的上升,对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影响逐渐变得显著且越来越强;消费结构升级和数字基础随着分位点的上升,对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影响逐渐变得不显著且越来越弱。最后,根据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了以下政策建议:一是充分利用空间溢出效应,推进区域内部深度交流与合作共赢。二是优化融资渠道,提供数字化技术支撑。三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进数字化技术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四是持续推进文化产业对外开放,以数字化技术展现优秀传统文化。五是完善数字文化市场监管体系,保护数字文化产品产权。六是优化数字文化市场结构,加强平台寡头垄断行为规制。七是建立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标准,促进数据要素高效利用。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通过对数字经济与文化产业数字化的概念界定,阐述了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内涵与特征,从生产要素、需求条件、产业融合、战略交流、政府与机遇五大维度构建了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第二,运用适合高维数据与面板数据的加权投影寻踪模型对我国文化产业数字化水平进行测度,相比传统方法如熵权法、因子旋转法,更加适合高维数据与非正态数据,且未模糊各指标的经济含义,测度结果更具稳健性,在时间维度上也具有可比性。第三,从属性数据和关系数据两方面,探索了文化产业数字化的空间分布特征与社交网络特征,并从全国平均视角和区域视角实证研究了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影响因素,为制定提升各地区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的政策建议提供了参考依据。第四,结合数字经济与文化产业相关文献,选取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代表性经济效应,从微观视角、中观视角与宏观视角,解析了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对居民消费水平、产业结构和劳动收入份额的作用机理,并对每个机理进行实证检验。总体来说,本文以文化产业数字化为研究对象,对文化产业数字化进行测度、空间聚集分析、网络特征分析、影响因素分析以及经济效应研究,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丰富了文化产业在数字化方面的相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