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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在于使学生认识到自身不足促进学生发展,以及改进高师院校的教学质量,使高师院校教育与社会需求接轨,从而缩小大学毕业生素质与社会需求的人才素质之间的差距。基本上所有的地方高师院校都实施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评价体系,但是仍存在许多问题,高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甄别和选拔功能的过分强调,对激励和发展功能的忽视;过分强调评价结果,忽视评价过程;过分强调学业成绩的评价,忽视综合素质的评价等等。最突出的问题是没有与社会用人单位联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高师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评价。作为未来教师的主要来源,应从入学开始就有针对性的指导学生学习教师职业素质。并且地方高师院校长期以来都是闭门造车,按照一贯的标准和方法评价学生,没有听取高师学生和广大用人单位的意见,导致被评价者主体性缺失,以及毕业生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要求。随着就业压力的增大,对人才要求的提高,完善适合地方高师院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迫在眉睫。高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指由评价主体运用一定的方法对高师学生的德智体和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帮助学生认识自身不足,从而促进学生发展的活动。通过对河北省属几所高师院校老师和学生的访谈及相关文献资料的查阅,了解到当前地方高师院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现状,评价的主要目的仍在于甄别和选拔,为学生评奖评优提供资料,主要由辅导员老师和部分学生代表作为评价主体,评价内容以学业为主,还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体能素质和能力,主要用定量打分的方法进行评价,只是在学期末或学年末进行,并且评价后的反馈环节形同虚设。当前地方高师院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存在很多问题:评价主体匮乏,被评价者处于被动地位;评价内容不全面、结构不合理;评价的组织不合理、不透明;评价的结果呈现单一、运用不全面、反馈欠缺等。分析其原因主要为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理念落后,高师院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制约,高师院校与用人单位间的联系性差。由于当前高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体、内容、组织和结果都是高师院校的老师确立的,没有征询过高师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意见,所以有必要对高师学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学生综合素质的主体、内容、组织和结果的意向进行调查。为了更好的完善高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故对河北省属几所高师院校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并对高师对口用人单位即中小学校和教育机构的负责招聘老师进行了访谈调查,主要在评价的主体、内容、方法和组织以及结果呈现和反馈等方面进行调查,询问他们对于高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向。根据梳理的综合素质评价的问题及成因,结合高师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意向,给出有效开展地方高师院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建议,完善高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准备工作:更新综合素质评价的理念,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对相关人员开展相应的培训;加强高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的监管:注重多元主体的参与性,注重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和针对性,注重评价方式方法多样性;合理呈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选择好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评价结果的运用体现激励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