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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诉讼,是指行为人在无事实根据和法律理由情况下,恶意告发或起诉,或在诉讼中滥用法律程序,以实现不正当目的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由于立法缺失和诚信体系不健全等种种原因,恶意诉讼正在愈演愈烈。它使得诉讼功能异化,侵害特定法律主体的合法权益,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对诉讼价值、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产生直接冲击与损害,并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定。因此,对如何有效规制恶意诉讼的理论研究,在我国现阶段,是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的。本文以恶意诉讼为研究对象,主要采用规范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和实证分析方法,从侵权法的角度,通过着重对英美侵权法关于恶意诉讼成熟详尽的规范的分析,比较借鉴有关域外立法例的有益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以期能建立符合我国自身司法文化背景的防范和规制恶意诉讼的体系。引言部分通过典型案例,让读者对恶意诉讼有一个直观认识,并对目前我国在规制恶意诉讼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介绍,以引出笔者理论研究所意要解决的问题。正文共分四章。第一章,本体论—恶意诉讼的基本问题分析,分四节加以介绍:第一节介绍“恶意诉讼”的词源由来;第二节是对恶意诉讼概念的界定,包括对代表性见解的汇总和相近概念的辨析;第三节分析恶意诉讼的危害及成因;第四节分析规制恶意诉讼所折射出的法理冲突,怎样在保障诉权和诉讼权利与防惩其被滥用之间达到平衡?第二章,存在论—恶意诉讼的外延,分三节进行介绍:第一节是恶意刑事诉讼概述及典型案例;第二节是恶意民事诉讼概述及典型案例;第三节是滥用诉讼程序概述及典型案例;第四节介绍了恶意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主要研究恶意诉讼是否适用于行政诉讼程序和滥用有准司法性质的行政程序中?第三章,比较论—恶意诉讼规制的域外考察,分三节介绍:第一节介绍大陆法对恶意诉讼的法律规制,主要包括法国法、德国法、日本法、葡萄牙法及我国的澳门法;第二节介绍英美法对恶意诉讼的法律规制,主要分析《英美侵权法重述》中对恶意诉讼的具体规定;第三节是比较大陆法与英美法对恶意诉讼法律规制的异同,并进行总结分析;第四节简要介绍国际条约中有关规制恶意诉讼的条文。第四章,规制论—恶意诉讼规制现状及构想,分三节介绍:第一节是概述恶意诉讼的立法与司法现状;第二节是阐述实体性规制构想,主要包括两部分:民法上构成要件和侵权责任,与刑法上规制的罪名和刑罚的构想;第三节是阐述程序性规制构想,构想设立“程序诚信“原则和完善相应的诉讼程序。在结束语部分,是对本文主要观点的总结,并指出研究中的不足,笔者呼吁更多的人来研究恶意诉讼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