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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发展加剧了组织结构的分层和利益群体的分化,行政部门作为国家行政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规和规章的制定过程中出现了一种激烈且不正当的竞争关系,部门之间因利益而发生的矛盾成为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这一现象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首先从行政立法开始阐述。行政立法作为一个学理上的概念,其说法比较多,在归类分析后提出本文中的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其职权或根据法律授权,制定和颁布有关行政管理方面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第二部分分别阐释了部门利益的含义、部门利益的存在的合理性及行政立法中的部门利益。部门利益是部门的行政行为偏离了公共利益的方向。部门利益的倾斜阻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进程。当然,对利益的追逐或者说趋利是人的本性,因此从法哲学和马克思唯物史观的角度对部门利益的存在和合理性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行政立法中部门利益的现状,包括表现形态和影响。表现的形态概括起来有三点:部门权力化、部门利益最大化和部门利益法定化。用实例呈现了各种形态的面貌。行政立法部门利益的影响或者说危害主要表现在导致法律规范的失衡、降低行政效率、不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妨碍行政体制改革、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破坏行政风气,影响政府的良好形象。第四部分指出部门利益出现的主要原因。立法认识上的偏差、立法内容的缺陷、立法中存在寻租现象和立法程序缺陷都是行政立法中部门利益形成的不良因素。第五部分提出了几点遏制部门利益膨胀的对策。首先是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把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和财经观念作为干部的考核内容,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第二是从立法的几个主要环节入手,分析了行政立法中的回避制度。在立法的任何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公众参与和公开这两个原则。委任立法作为一种立法技术或者说手段,还是一个比较新的途径,我们可以在实践中适用。相信落实了上述的几种措施,行政立法中部门利益膨胀的现象就会得到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