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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技术出资是技术财产权利利用方式之一,是上述这些出资方式中的一种。但是,技术不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实物,要发现其绝对真实价值比较困难,而且对其过高过低的评价均可能引起各种纠纷。因而技术出资作为一种特殊的出资方式,除了具有一般现物出资可能遇到的风险外,还因为技术资本所具有的特殊性质比如固有的隐蔽性、价值剧变性等而存在着特殊的法律风险。为了给公司企业创造良好的运作环境,促进技术出资的进行,实现技术价值的最大化,就必须针对技术出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规避制度,对此进行防范,预先将可能发生的风险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本文导论部分简单介绍了技术出资法律风险防范研究的现状与必要性。第一部分对我国技术出资的潜在风险进行了评析,先从技术的范围和特征来界定技术出资,明确技术出资的法律条件,然后分析我国技术出资的法律风险性,主要是来自于技术资本自身所固有的风险和技术出资后的价格变动风险。第二部分阐述并分析技术出资的法律风险防范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出资的标的争议,出资的公示未予明确、出资的评估作价不尽完善和出资的法律责任欠缺这四个方面,其中例举了相关案例和引用了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第三部分为解决问题,是本文研究的主要部分,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对技术出资的法律风险防范提出具体措施,包括严格审查技术出资主客体、订立内容完备的技术出资合同、完善技术出资中的相关制度,以及严格对当事人的责任追究四个方面。此外,还对技术出资的法律风险防范提出新构想,包括建立出资技术权属转移前的专家审查程序和非专利技术出资预期目标达成前进行限权规制,以此来规范技术出资,降低技术出资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