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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2012)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在对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应当对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这与创业板并购无形资产和商誉会计现状不谋而合。创业板公司因其高成长性、轻资产的特征,使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尤为重要。出于对降低评估成本,和减轻对未来利润影响的考虑,很多创业板公司选择将表外无形资产计入商誉,由此造成了创业板公司并购中的高溢价,换言之也是巨额并购商誉现象。巨额并购商誉的产生一定程度上意味着评估价值的过程中未严格执行会计准则,这使人不得不对创业板并购中估值结果产生质疑。为保证会计制度的延续性,本文以2010-2013年创业板中非同一控制下并购事件为样本,查阅公司公告,论述并购商誉的会计处理过程,发现创业板公司会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用方差分析的方法探讨标的公司高市场法与权益法评估结果的关系,发现二者具有相关性,说明估值过程可能受到市场及市场情绪影响:又以案例研究的方法分析高额并购商誉带来的经济后果,发现高溢价并购行为会对并购方股价有显着影响,但是长期来看高额并购商誉未能给企业带来预期的效益同时会带来诸多风险;说明创业板上市公司不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影响了商誉会计和无形资产会计信息质量的准确性;也说明高溢价并购现象背后存在着种种问题。本文的结论补充和拓展了关于高溢价并购的经济后果研究,研究结论表明,创业板并购中无形资产和商誉会计信息、质量较差,未严格执行会计准则,标的企业价值评估受市场影响较大,尽管能提高并购当期的企业业绩,但科技类行业变化较快,因此高评估增值率的风险也大,并不一定能够经得住之后的经济后果检验。最后,本文建议会计制度制定部门完善披露制度,不给其可乘之机;监管部门加强监管,规范创业板公司的会计处理;进行并购行为时,要理清动机做好战略规划;投资者要抱有理性情绪。使得创业板愈加成熟地良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