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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世纪20年代开始,学界对乡村治理的研究就从未停歇。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学界的研究重点转向了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制度构建。而依法治国提出后,对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研究又更加侧重治理法治化这一层面。乡村治理法治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2014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也明确提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有关于乡村治理、村民自治的规定,但是当前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还存在着治理结构、制度环境以及文化观念等方面的困境,必须以自我革新的勇气转变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困境,通过具体而有效的措施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本文以乡村治理非法治化的种种表现为研究对象,以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为研究目的,通过调查访谈X县W村的治理现状,分类概括出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困境所在,然后从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层面分析产生乡村治理法治化困境的原因,最后对症下药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本研究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阐述选题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意义;第二部分是相关概念与理论。首先将治理、乡村治理和乡村治理法治化的概念进行界定,然后阐述了本文应用在乡村治理方面的两种理论:即代理人理论和压力型体制理论;第三部分是X县W村治理概况及法治化运行困境。通过调查问卷以及无结构访谈法为掌握X县W村基本情况和治理现状提供了第一手资料,然后概括出其治理法治化的困境,即:治理结构困境,制度环境困境以及观念困境;第四部分阐述了造成X县W村的治理法治化困境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层面的原因;紧紧围绕第四部分的分析,第五部分尝试提出与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相适应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方面的措施,为最终实现乡村治理法治化提供了具有实践意义的探讨。第六部分是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