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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整个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和完善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是毋庸置疑的。从改革实践和理论研究来看,我国现行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既滞后于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也滞后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滞后,不仅影响了整个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制约了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而且加重了国家财政负担,阻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改革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意义重大。论文研究内容主要从四个层面展开:首先,从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多学科视角对有关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理论流派进行梳理和述评,以期为我国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研究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撑。为了行文一致和避免概念混乱,对论文涉及到的核心概念逐一予以界定。其次,回顾我国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演变过程,以标志性事件为线索将其具体划分为五个时期并逐一分析特征。对率先进行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海南、深圳、上海等地区和城市的具体做法进行比较研究,较为深入分析了我国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重点剖析了养老保险“双轨制”的诸多弊端,阐述了我国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再次,较为详尽的论证了我国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和指导原则。提出我国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2+3模式”,即两块加三层。“两块”指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三层”即建立“三重支柱”的公务员养老保险模式。指导原则应强调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建立既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又能体现公务员特点并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衔接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最后提出了我国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具体对策,建立与企业职工同等的基本养老保险、作为政府雇员的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构建符合公务员特点的养老金筹集和运营机制及科学的养老金给付制度和调节机制;健全人事退休制度、养老保险立法及相关的管理监督机制以推进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