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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谣是民谣的一部分,在古代亦被称作“孺子歌”、“小儿语”等。自周作人开始,“童谣”又被称作“儿歌”。文艺学的研究认为,“歌”和“谣”是有一定区别的,“歌”是一个上位的总括性概念,“谣”被看作是“歌”里面的一类。当前理论研究和大众理解中的“童谣”和“儿歌”,呈现出理解混乱、使用不当的状况。从逻辑上讲,认识事物的本质总是要从它的发生和来源开始,童谣的发生和最终流传到儿童口中的过程告诉我们,一段韵文是不是童谣,儿童说了算。换句话说,它必须经得起儿童的选择,因为只有儿童才是童谣的主人。真正的童谣,是普遍地流传于儿童口中,能得到儿童青睐的。童谣是儿童大众的口头文学,它是儿童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儿童群体的精神追求。童谣有四个最基本的特点:口头流传、集体创作、不断变异、融于生活。童谣为儿童带来物我两忘、无拘无束的体验,它是儿童心灵的游戏。已有的关于童谣之教育价值的研究,往往是抱着“教育主义”的观点,认为童谣的教育价值在于它给予儿童知识技能、道德规则等等,这种认识下的童谣价值实际只是冰山一角。现代的教育观重视儿童从生活中获得教育,重视儿童现时的体验。在这种思想的观照下,童谣在儿童成长中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它没有任何外在目的,只为儿童提供当下完满的体验。这种“无意思之意思”才是童谣的最大“意思”。“灰色童谣”是当前童谣研究中的热点话题,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它也的确代表了童谣的现状。研究者站在儿童的角度,运用文艺学、心理学以及教育学中关于儿童精神发展和文化需求的理论知识,提出“灰色童谣”是人类狂欢精神在儿童那里的体现,也是儿童的心理发展需求在语言交往中的正常表现,更是儿童对其自身文化的捍卫。因此,它是儿童精神成长过程中一种自然需求。“灰色童谣”的说法实际上是成人按照自己的标准对童谣作出的评价,儿童是绝对不会提出“童谣异化”、“灰色童谣”一类的观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