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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期激励方式,可以有效地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结合在一起,充分发挥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长期目标的实现。近几年,股权激励在我国受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一方面,国家于2006年出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经历经济危机之后,为了促进公司业绩的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接二连三推出股权激励计划;一些高新技术企业由于现金流不充裕,用股权激励这种长期激励来吸引和留住人才成为了一种较好的选择,也导致上市公司的薪酬委员会更加主动的设计和施行股权激励方案。 以往研究更多的是关注高管股权激励方式与企业绩效的关系,对股权激励与企业风险特别是高管风险承担行为的研究则较少。高管的风险承担行为对于企业的成败有着直接关系,过多的风险行为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破产或者倒闭,而风险行为不足则有可能错过许多潜力巨大的投资机会。同时,以往的研究中,股权激励通常默认为期权激励,对限制性股票的研究寥寥无几,而当前限制性股票在我国的使用数量呈逐年上升的态势,逐渐接近了期权激励的使用数量。本文试图分析并回答以下问题:期权激励对于高管的风险承担行为以及企业财务风险有何影响?限制性股票对企业风险有何影响?二者有何差异?对于传统行业以及高新技术行业,股权激励发挥的效果是否相同? 本文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317家采用股票期权激励的公司和172家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的公司进行研究,并运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主成分分析和回归分析,结果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的期权激励对高管风险承担行为和财务风险具有正向的影响,限制性股票对企业风险的影响不确定。对行业细分之后本文发现限制性股票会减少传统制造业的风险承担行为和财务风险,而对于信息技术服务业,限制性股票会增加企业的风险。基于实证分析结果,本文提出:薪酬委员会在设计股权激励方式时,应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以及当前的风险状况选取合适的激励标的物。本文的研究为人们深入认识激励方式的不同作用以及通过使用合理的激励方式来有效改善企业风险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