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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豁免是指一国及其财产免受他国法院的司法管辖的权利,这是国际法上的一项重要原则,对于维护国家主权具有重要意义。国家豁免是一项被各国普遍接受的国际习惯,但是关于豁免的范围却始终存在较多的争议。论文以人身侵权案件作为切入点,深入探讨由于他国国家侵权行为导致的人身损害是否可以由相关法院受理并审判的问题,对于解决各国司法实践中的管辖权难点,更好地平衡国家及个人利益,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论文重点运用实例分析的研究方法,比较研究了大量与国家豁免和侵权领域国家豁免例外相关的国内外资料,同时结合概念及文献分析,对国家豁免在人身侵权领域的豁免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论文首先从国家豁免及其例外的基本理论入手,阐述国家豁免的涵义及其发展进程,对比豁免例外在理论和实践中的不同,总结得出国家豁免例外的涵义及其法律依据;其次提出人身侵权领域国家豁免例外的理论出发点,即限制国家主权和保护基本人权,同时对相关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进行论述及比较分析;最后重点针对目前国家侵权行为范围不明确、外交领域侵权行为国家豁免例外的适用与外交豁免制度存在部分冲突、侵权行为地与领土联系适用规则不统一的问题,提出了包括明确人身侵权领域国家豁免问题的适用范围、合理排除外交领域的侵权行为豁免、明确侵权行为地与领土联系的对策,以此解决国家豁免例外中的人身侵权问题,并就完善人身侵权领域国家豁免例外国内国外立法提出相应的建议。论文提出设立具有国际性质的人权法院作为受害者最终救济途径,同时提出把酷刑作为人身侵权国家豁免例外的内容作为创新点,以此来更好地保护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