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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措施是一国对外贸易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WTO对该措施的使用作出了严格的限制,作为WTO成员,如何理解WTO数量限制规则以及如何充分利用该规则成为我国加入WTO后的研究重点。目前,关于这方面的专门研究,国内学者对此问题的研究并不多,从笔者目前搜集到的资料来看,国内关于数量限制的专著只有一本,即邹正方教授所写的《开放条件下的数量限制贸易政策》,但是这本书更多的是从经济方面而非法律方面来分析数量限制贸易政策。而关于数量限制的中文论文不到十篇,例如,陈海峰先生撰写的《普遍取消数量限制原则的适用分析》、欧福永教授所写的《论WTO中的禁止限制数量制度》、赵维田教授所写的《论关贸总协定关于数量限制的规则》以及较早时期刘光溪、张念录写的《试论关贸总协定项下的数量限制》等。国内的教科书对此问题的说明也绝大数限于列举一下GATT的法条规定,而没有作具体的分析说明。国外资料方面,笔者曾登录中国国家图书馆网站、哈佛大学图书馆、乔治城大学图书馆、WESTLAW等网站查找相关资料,直接论述数量限制的论文和书籍也极少。这说明,国内外还有待于对数量限制措施问题进行进一步的专门研究,正是基于上述原因,笔者选择该问题作为硕士论文。论文共分如下三章:第一章数量限制措施的界定及WTO规则该章首先从数量限制措施的历史起源入手,讲述了GATT普遍取消数量限制规则的产生,分析了数量限制在GATT中为什么得到与关税不同待遇。鉴于国内目前对数量限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本文尝试对数量限制进行了界定:数量限制措施为除关税、国内税或其他税费外的直接限制贸易数量或金额的任何措施。该定义强调“直接”二字,即所采用的措施的直接作用对象为进出口货物的数量和金额,而不是通过执行该措施而间接地限制了进出口货物的数量和金额。接着文章对数量限制措施的三种主要表现形式进行了简要分析。在这一部分,笔者指出关税配额并不是GATT规定的“配额”的一种,其不属于数量限制措施。第二章GATT数量限制措施规则分析该章从实证分析入手,着眼于GATT/WTO专家组报告对普遍取消数量限制规则的阐释,探讨了普遍取消数量限制措施规则的含义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通过这一部分的分析,澄清了GATT第11条第1款“其他措施”(other measures)的标准问题,指出该条款并不仅仅适用于“边境措施”以及最低进口价格并不一定属于该条款规定的“措施”。接着,文章对普遍取消数量限制措施的例外规定进行了介绍,着重分析了GATT第11条第2款规定的例外和国际收支例外。第三章中国关于数量限制的规制及与WTO规则的一致性该章立足于我国,结合我国加入WTO时在非关税措施方面做出的承诺,考察了我国与数量限制规则有关的立法,并对我国的进出口配额管理制度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作了简要分析介绍,指出我国现行有关数量限制方面的管理制度基本与WTO的规则相一致,我国忠实地履行了加入WTO时所做出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