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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救济制度是离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在离婚阶段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平衡各方利益冲突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离婚率保持持续上升趋势,在婚姻关系中弱势一方的婚姻救济问题却成为当下亟需解决的社会难题。实践中,离婚救济制度适用比例低、给予离婚救济的数额较低、请求离婚救济的主体多为女性的适用状况,充分体现离婚救济制度在某些方面存在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以弥补缺陷。为使该制度能更加有效的发挥自身作用,我们有必要对该制度进行反思和研讨,并适时提出修改建议。文章首先对离婚救济制度含义、价值取向、特征、功能加以梳理、剖析,通过相关数据论证,得出我国离婚救济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状况。并以社会典型案例分析为基础,通过剖析个案发掘对离婚救济制度背后的思考,引出离婚救济制度在个案适用中的制肘。接着分别从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方面进行了具体的探讨。针对离婚救济制度的问题及难以实行的原因,对症下药,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完善建议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提出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应适当放宽其前提条件,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行为的范围应予扩宽,对于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共同财产制,同时对三种制度适用时给予救济的金额提出具体的考量因素,提倡法官在审理婚姻案件中运用释明制度等。为维护婚姻中弱势一方,平衡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需要完善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的法律及相关配套法规。文章正是以此思路对离婚救济制度进行研究,力求使该制度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实现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