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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国家出台的系列文件中多处提及应保障生猪供给和稳定生猪养殖规模。通过对生猪养殖场(户)的调研明确黑龙江省中规模(年出栏量100-499头)生猪养殖场(户)的盈亏情况,为稳定这一规模农户对生猪市场提供供给,从理论上的盈亏平衡角度与农户理解的盈亏平衡角度分别提出建议。利用实际调研获得的黑龙江省10个县(市)42个镇(区)66个中规模(每批次实际出栏量在52-220头)生猪养殖场(户)的调研数据,在调研时的市场价格条件下,依据不同成本构成,分别计算了五种不同成本构成条件下的盈亏值或利润值;并依据平均收益能否弥补平均可变成本分两种情况计算了盈亏平衡出栏价格和盈亏平衡出栏量。依据农户对盈亏平衡的理解,计算了不同成本条件下的盈亏值。在以仔畜费与饲料费作为成本的条件下与仔畜费、饲料费与死亡损失为成本的条件下均有3.03%的农户亏损,96.67%的农户获得盈利,平均每头生猪盈利范围为0.1-520.6元;在总成本条件下,有39.39%的农户亏损,60.61%的农户获得正利润,每头生猪平均利润范围仅为4.23-184.73元。研究结果表明随着成本构成种类的增加,亏损农户的数量增加,且农户的盈利额变小,这表明农户对生猪养殖的预期盈利值较低是其继续从事生猪养殖的原因;较多农户依据仔畜与饲料成本合计计算盈亏表明仔畜费和饲料费是农户最关心的变动成本,同时表明农户是在不关心固定成本以及很少关心除仔畜费和饲料费以外的其他变动成本的条件下而认为自己获利。在计算盈亏平衡出栏价格时,有27.27%的农户其平均收益不能弥补其平均变动成本,需要提高出栏价格才能使其达到盈亏平衡,调整范围为0.18-3.19元/公斤,调整百分比为1.31%-30.69%,即需要调整的出栏价格的幅度变化较大;当平均收益能够弥补平均变动成本时,计算了盈亏平衡出栏量,部分农户因提供的固定成本较小而使其在生猪出栏量较低时就达到了盈亏平衡的出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