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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闻传播获得的自由度越来越大,新闻舆论通过各种传播手段在社会当中已经形成一种强大的力量,介入并影响社会运作的方方面面。在司法活动方面,一方面,为实现司法公开,传播法律知识,司法机关允许媒体对司法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报道;另一方面,由于司法案件本身具有的特性,使得越来越以市场为导向的媒体竞相对一些具有新闻价值的案件进行追逐报道和评论,在一定程度上对案件的司法进程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且,新闻传播一些偏激、带有主观色彩的报道和评论,对司法的独立性、中立性和权威性造成损害。但是,不可否认,新闻传播在促进司法公开、监督司法运作以及树立司法权威等方面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同时新闻传播的价值与司法所蕴含的价值都是现代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面对新闻传播与司法的冲突日益明显与增多,笔者希望通过相关的研究,论证司法与新闻舆论存在矛盾的成因,特别是在揭示新闻传播在追求事实真相以及促进民主这两种价值的基础上,探讨新闻传播与司法在价值层面的冲突,其中重点在于司法与民主的关系,揭示出民主并不适合于司法领域。最后,笔者提出几点对新闻报道以及评论司法活动的行为进行规制的立法建议,以求实现新闻传播与司法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