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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社会化催生了股份制企业的诞生和发展,使市场经济更加自由,更多的主体得以有机会享有社会资源和收益,但它同时也催生了控制权与经营权分离所导致各种利益冲突。在这种利益冲突下,导致的各种财务欺诈事件层出不穷,这不仅严重打击了公众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更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然而,要治理屡禁不止的财务欺诈,我们不能再局限于讨论财权机制本身的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忽略公司治理整体机制对财务治理效率的影响。事实上,财务治理结构从属并取决于公司治理结构,因此要治理,必须从公司整体的制衡机制入手。虽然以一股独大、独董难独、高管控制、政府介入为典型的公司治理失衡现象备受经济学家、管理学家、政治家的高度关注,并形成如股权制衡、权力制衡、财务制衡为代表的诸多观点。但这些学术观点虽然均有其合理之处,却又过于片面,未触及宏观制衡缺失和伦理信仰缺失之根源。为了实现有效治理,我们必须以经济人“人之初,性本恶”的假设为基础,通过对行为主体的利益导向和伦理导向的制衡来达到目的。完善公司治理,不仅需要有效的制度安排,更需要分析和研究行为主体的利益动机和伦理观念,从根本上找到规范上市公司行为的思路和方法。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用两章的篇幅阐述了研究意义、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等内容后,在第三章,以股东、董事、经理层、政府部门等主体在公司治理中的利益需求为基础,分别分析不同主体之间利益需求是否存在一致或冲突。并根据这一讨论结果,分析各主体利益需求的实现程度,总结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在设计和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认为主体信息不对称、治理机制不完善、宏观制衡有缺失、财富伦理有缺失是造成这些现象的根源,这也将是第五章建立制衡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文章的第五部分是在借鉴国内外公司治理及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分别从公司治理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进行制衡机制的构建,并讨论各机制对公司治理及财务治理的影响与作用。其中内部制衡包括决策、激励、评价和监督机制;外部制衡包括信息披露、舆论监督、市场治理、法律法规、独董委派以及财富伦理机制。总之,通过本文对公司治理中内外部制衡基础的系统分析,作者期望能从理论上构建公司制衡机制,为改进与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