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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罪》被广泛认为是伊恩·麦克尤恩最经典的代表作品之一,作者曾因此书获得了2001年布克奖提名,并最终获得W.H.史密斯文学奖等多个奖项。作品于2007年由被誉为“天才导演”的乔·怀特搬上大银幕,共斩获包括奥斯卡在内的7个奖项。优秀导演和优秀原作的碰撞诞生出脍炙人口的作品,电影《赎罪》为小说改编电影提供了可参考的经典范例。电影《赎罪》的优秀之处,不仅在于呈现了故事荡气回肠的剧情,刻画了优美怀旧的伦敦风情,还在于电影通过一系列调整,还原了原作在叙事层面的精巧结构,成为“与原作小说参差交错却又珠联璧合的杰作”。在跨媒介的前提下,本文将《赎罪》小说文本和电影置于叙事学的框架中,从“故事”和“话语”两个基本叙事层次入手,探讨媒介转换后两个层面产生的差异以及不同的艺术效果。对读者/观众而言,通过对比文字和电影对同一叙事元素的不同表达方式,他们能够充分认识到两种媒介各自的优势,发现并补充接收者因媒介单一而产生的盲点,从而对作品形成更全面的理解。本文将首先从叙事作品的“故事”层面入手,集中讨论小说和电影在“情节”和“人物”两个故事层面关键因素的差异。在情节方面,按照小说和电影共有的“开头”、“中间”、“结尾”三个部分为分割点,探讨两个版本情节上的差异,本文认为,相比原文较为错综复杂的情节结构,电影在改编过程中对次要情节进行了省略,同时,对于个别事件,电影做出了戏剧化的改动,将原文的内心自省体现为外部冲突,增强了观赏性。在人物方面,以布里奥妮和罗比为例,原作对人性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的刻画,既体现了布里奥妮的“恶”,又保持了罗比的“善”。而电影在对布里奥妮这一角色进行美化的同时,加剧了罗比在变故发生前后的变化,将两个人都塑造成为受害者,加强了故事的悲剧效果。其次,本文从视点转换和“元”结构两个方面探讨了小说和电影在“话语”层面的区别。原作小说多采用变化式内聚焦,每个角色的视角互相交织构成了整个故事,而在电影中,人物内视角通过视觉和听觉两个感官得到外在的传递。在“元”叙事的表达上,原文通过嵌套式结构以及与其他文本、作者的互文达到展示自身构架的意图,电影则进行了相应的元电影改编,通过植入外部影视资料,呈现访谈录制过程,电影具有强烈的自我指涉色彩,引起读者和观众对真实和虚拟的反思。最后,本文将从两个方面探讨小说和电影带来的整体艺术效果。在表现手法方面,小说以文字作为媒介,奠定了三个阶段的不同基调,构建了不同的人物;而电影则注重视觉上的呈现,通过滤镜、意象和色彩的运用,原文三个阶段渲染的不同氛围在电影中得到了抽象的表达,同时,人物在电影中也有了外貌和行为这两个外在符号。在其各自受众解读方面,原文通过对“写作”这一行为呈现,对作者的身份及创作本身进行了探讨,引起读者理性的思考;而电影则更多地聚焦于原作中的感性元素,强化了作品中爱情和赎罪这两个主题,引起观众情感上的共鸣。通过对比,本文探讨了从小说到电影两种媒介如何实现叙事转换的问题。发现,在“忠实”的原则下,各元素充分流动,较之于小说,电影对情节、人物、视角等元素进行了创造性的改动,然而这些“叛逆”恰好又呈现出一个忠实,与原文珠联璧合的影视作品。本文旨在分别研究小说原文和电影各自的叙事特点,讨论转化过程中二者产生的差异,供后续研究人员、书本读者和电影观众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