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发展,金融混业经营成为了全球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尤其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全球金融业的发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美国于1999年11月通过新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改革法案,标志着混业经营将成为金融业发展的趋势,金融业的竞争将由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单业务的竞争逐步发展为全面的业务领域的竞争。在这期间,各金融机构的兼并收购潮一浪高过一浪,导致全球大型综合性金融服务集团以空前的速度不断涌现。为了顺应这样的金融混业趋势,西方国家也逐渐放松金融管制,金融机构迅速向全能化、多元化发展。德国等一些欧洲大陆国家,传统上实行的就是全能银行的金融混业经营制度。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国也纷纷宣布金融机构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一些国家的金融监管部门亦为此做出相应调整,由单一、分业的监管部门走向统一、混业的监管部门。而在这个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化过程中,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金融业迎接挑战、增强综合竞争力的最优选择。在这样的金融混业趋势的背景下,国内对于实行金融混业经营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尤其是我国于2001年11月正式加入WTO后,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在广度和深度上日益加强,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国际金融业新的发展趋势下,我国在加快完善金融业各方面的管理制度的同时,在WTO规定的金融业全面开放的五年过渡期内确立了我国金融业综合化发展战略,在金融分业经营管理条件下,通过当前银证、银保、证保等全方位、多角度金融合作的尝试和探索,在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过程中逐步扩大了银行、证券和保险等业务相互渗透的比例和层次,积极进行金融控股公司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全面提升了我国金融业的对内整合力和对外竞争力。同时,在向混业经营的转变过程中,我国的金融业也会面临多种风险。防范和规避这些风险,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管,也是确保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本文就是在上述背景下,分析我国推行金融控股公司的可行性,适合的模式选择,以及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可能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和监管。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概述性分析。在这一部分,笔者会界定金融控股公司的含义和混业经营、产权纽带、财务并表各负盈亏等特点。同时,作为一种全球金融业发展趋势的金融控股公司,笔者也会对其存在的主要优势进行分析。第二部分将在基于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对我国应当采用的经营模式进行分析和选择。首先提出现今世界范围内处于主导地位的两种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模式,并对这两种经营模式的发展历史、系统组成、特点和其具有代表性的金融集团进行具体的分析。之后会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具体的模式选择。由于全能银行对一国的社会经济的发达程度和监管水平的要求较高,而我国的现实环境难以形成不同金融机构的完全统一与融合。同时,我国又已经具备较为发达的金融市场、证券业地位逐步提高、金融企业进行改制等条件,因而对我国而言,在当前反而更有利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形成与发展。同时,也简单介绍了目前我国已经形成的实业部门控股金融机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控股模式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和商业银行控股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并例举了多个不同控股模式的具有代表意义的金融控股公司。第三部分则具体分析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所面临的风险。金融控股公司制度是最适合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混业经营方式,但这并不意味着金融控股公司是一种完美的制度安排。和所有的金融机构一样,金融控股公司也面临着种种传统的金融风险,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环境风险和政策风险等。同时,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制度,使金融控股公司在面临传统的金融风险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其他金融机构不存在的金融风险,如资本不足、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等风险。第四部分将会可能出现的风险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的监管防范的措施,以确保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这部分主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针对传统的资本充足性标准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强化金融控股公司资本充足率监管;二是加强立法,制定明确的会计准则,建立与完善金融隐私权与信息披露制度,以便金融控股公司遵照执行,确保客户的合法利益,同时也使监管当局及时了解金融控股公司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动态;三是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说明对于我国还不成熟的金融控股公司来说,为了确保金融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应当建立防火墙来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同时也提出了金融混业经营防火墙制度的构建的具体措施;四是通过组织设计金融统一监管机构来实现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统一监管,保证金融业的稳健运行,保护金融领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金融业的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五是提出加强国际监管的协作。鉴于国际金融活动是超越一国行政管辖的,我国应当加强国际间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与配合。本文在介绍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的同时也对其风险管理、监管框架进行了全面的论述。其主要创新体现在结合了保险业进行分析,之前的研究绝大多数都仅集中于银行业的金融控股公司的论述,而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引入了保险业的相关法律、监管指标和案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