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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专业力量和具体参与者。自1979年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广大律师充分发挥律师行业的专业优势和职业优势,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进一步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和科技创新新需求,按照“五位一体”的总布局,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载体,认真做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和对外开放等重点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为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保驾护航,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智力支持,依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律师业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人力资源是决定律师事务所竞争力的根本因素。我国的律师制度自1979年恢复重建以来,律师队伍逐渐发展壮大,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执业律师已达25.09万人,律师事务所发展到2万多家。甘肃省的律师服务业近年来同样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截至2014年6月,甘肃全省律师事务所已设立294家、律师人数已达2500多人。虽然律师服务业取得了显著的发展,但是由于历史和区位因素,我省律师服务业整体上与中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律师服务业相比仍处于发展阶段,绝大部分律所规模小、专业化水平低、组织管理松散、抗风险能力弱、竞争力低下,从全省整体看,律师分布不平衡、律师人才流失严重、收入水平偏低,新入职律师、年轻律师生存状况不尽如人意,严重制约了我省律师服务业的发展。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大背景下,本文以甘肃省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为研究对象,结合甘肃省中小律师事务所发展的现状,以相关激励理论为指导,在充分借鉴国内外关于中小律师事务所人才激励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确定了甘肃省中小律师事务所人才激励机制的改革思路和原则,提出了甘肃省中小律师事务所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的具体措施,以期有效解决甘肃省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人才激励问题,促进甘肃省律师服务业发展取得更大的进步。由于甘肃省地域面积大,律师事务所分布广,鉴于时间、条件所限,本文的调研没有能够深入到更多的律师事务所,但是结合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提出了较为合理的律师人才激励措施,对于甘肃省律师事务所人才激励方面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对于推动我省律师业快速发展,积极为我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贡献力量亦作出了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