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营利组织免税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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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领域市场化、政治领域民主化改革的推进,在我国社会领域,非营利组织正处在迅速发展阶段。但是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相对滞后,与发达国家比较,我国非营利组织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质量上都与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初期就暴露出过度行政化和商业化的问题。本文认为导致我国非营利组织过度行政化和商业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受传统政治、经济集权体制以及法制缺失的影响,也有现行税收法律制度的原因。本文着重分析了制约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税制因素,指出由于非营利组织税收制度设计滞后,缺少一个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税法,所以一些税收政策法规处于相互矛盾之中,更重要的是“三不区分”的免税制度、抑制捐赠的免税制度和缺少针对性的税收征管措施已经制约了我国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为此,本文主要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通过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非营利组织税制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和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免税制度的政策建议。 本文在篇章结构上共分五章,围绕着论证应该如何通过免税制度来规范我国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的主题,从非营利组织免税制度的理论基础入手(第二章),在简要分析了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制约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税制因素,指出不区分营利组织与非营利组织、不区分不同公益性程度非营利组织以及不区分非营利组织的相关性与无关性经营活动的“三不区分”免税制度、抑制捐赠的免税制度和缺少针对性的税收征管措施可能给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带来的不良后果(第三章)。然后本文从五个方面对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非营利组织免税制度进行比较分析(第四章),并以此为鉴提出改进和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免税制度的对策建议(第五章),一是以“三区分免税原则”作为规范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基本原则;二是改革现行捐赠的税收抵扣制度,激励社会公众的捐赠热情:三是完善税收征管措施,保证促进非营利组织规范健康发展的免税政策得以落实;四是建立独立的非营利组织监督管理制度。 本文在梳理非营利组织免税理论的过程中,针对我国非营利组织免税制度存在突出问题的研究,得出了一些基本认识,本文的主要贡献有: 1、本文对国外学者有关非营利组织免税的主要理论进行了评析,分析了“税基定义理论”、“补助理论”、“主权说”和“捐赠理论”存在的问题,探讨了非营利组织免税理论基础研究中面临的主要困难。 2、本文的主题重在论证应该如何通过免税制度来规范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这在我所阅读的参考文献中较少有这样的专论。与就税制而谈税制不同,本文更多的是从理论上说明,对非营利组织免税的合理性,讨论现行免税制度的缺陷以及如何通过规范的免税制度引导我国非营利组织走上正确轨道。 3、本文对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滞后的免税制度因素作了一定的分析,并且指出不按照非营利组织标准实施的免税制度已经成为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扭曲的主要原因。为此,本文提出了“三区分免税原则”,作为规范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基本原则,指出只有坚持非营利组织的基本标准,才能防止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体制性扭曲,促进我国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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