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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公共产品的需求量大幅增加,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不仅影响着人们的正常生活,而且还考验着政府的执政能力。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政府无法完全满足公众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且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社会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社会矛盾的不断激化,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因此,政府主导供给公共产品的传统单一主体模式已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只有多个供给主体共同提供公共产品才能更好地改善目前我国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现状,才能更好的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共产品的多样化需求。在这种情形下,慈善组织迅速发展起来,并依靠其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到我国公共事务管理中来。本文立足于公共产品理论和公共治理理论,分析我国慈善组织参与公共产品供给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论证我国慈善组织参与公共产品供给的必要性。文章通过引入慈善组织参与公共产品供给的事例,详细论述了国内慈善组织参与供给公共产品的过程和几种主要的供给模式,并将“自主式慈善”作为慈善组织参与公共产品供给的一种新的尝试以论述。此外,通过分析我国慈善组织参与公共产品供给的实际成效和我国慈善组织参与供给公共产品时面临的一些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促进我国慈善组织参与公共产品供给的几种可行途径,从而更好地发挥慈善组织在缓解社会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回应社会公共产品需求多样化、消除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