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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地区位于长江中游的荆江沿岸,湖南省西北部,洞庭湖地区,西枕武陵山脉,北邻湖北省西南部,南靠益阳,东临洞庭湖。明中后期以来,水灾成为这一地区最主要的自然灾害,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因此,研究这一地区的水灾问题显得十分重要。民国时期常德地区水灾频频发生,探讨水灾做造成的影响,并深入探究水灾发生的原因、减灾防灾及赈灾救灾措施等。民国时期常德地区几乎每年都出现水灾,这与自然因素及社会因素密切相关。一般来说,自然因素我们很难改变,但是造成水灾的社会因素诸如森林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围湖造田,大肆圈地;赈灾不力;兵燹连年;水利失修等情况,都是人力能够改变的。为了减少水灾发生带来的巨大损失,政府采取了减灾防灾措施:建仓储粮、水利建设、植树造林等措施,希冀防患于未然,但由于执行过程中出现事与愿违的情况,以致减灾防灾措施多属一纸空文。或由于自然或由于人为原因,水灾发生后,当时政府虽采取了各种措施来赈灾救灾:蠲免赋税、急赈、工赈、农赈等,但是由于赈灾人员中饱私囊,名为“赈灾救灾”,实为“加重灾害”,并没有改变灾民的境况;民国时期民间出现了不少慈善团体,他们的一些赈灾救灾措施在某种程度上对减轻灾害影响、拯救灾民生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尽管有部分赈灾救灾措施是有效的,但是水灾的发生不可避免的给农业、工商业、社会秩序等方面造成极坏的影响。研究民国时期常德地区的水灾的意义十分重大,既可以丰富地方灾荒史的研究,又对于我们当今社会水灾防治提供经验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