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家庭暴力是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虐妇女,身体和心理都受到严重伤害,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选择伤害或者杀害施暴人,也就是所谓的“以暴制暴”犯罪行为,同时也从被害人变成犯罪人。但是,受虐妇女实施的“以暴制暴”犯罪行为与一般的故意伤害和杀人行为不同,它是由家庭暴力引起,暴力对象具有唯一性,受虐妇女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小。因此,“以暴制暴”犯罪行为轻刑化则是必然趋势,本文通过探讨“以暴制暴”犯罪行为在理论、立法和司法的适用,解决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为该行为的轻刑化问题提供多方面的论证支持。其中从正当防卫理论、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和被害人过错等理论探讨理论适用;通过对“以暴制暴”犯罪行为在相关法律规定中的适用和司法实践中缓刑的适用探讨立法和司法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