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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静态描述与动态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综合采用文献资料法、测试法、数理统计法、对比研究法,应用部分选材指标对兰州市女子足球队运动员的体质进行了深入研究。研究结果如下:1.利用选材指标对运动员体质的研究不只是一次或若干次的指标测试,也不只是横断面的指标筛选和选材标准制定,它是一个纵向的、连续的、长期的过程,是始终与提高运动员体质水平密切联系的一个动态过程。2.在身体形态方面:兰州市队(兰州市女子足球队)运动员较一般女足运动员(西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女足运动员)有显著的优势;与国家队(前国家队)相比,兰州市队运动员身高指标虽与之接近,但其他指标均存在较大差距,指数差异显著。3.在基本素质方面:兰州市队运动员与国内其他强队(前省级或女子足球职业联赛甲级队)运动员相比总体存在微弱优势。短距离速度、上肢力量指标有优势但优势不明显;灵动性指标亦略存优势;长距离速度(耐力)指标显示兰州市队队员与国内其他强队队员相当;下肢力量指标优势明显。总体不及国家队运动员。4.在机能指标方面:兰州市队运动员运动状态下的机能指标与一般运动员相比,显示出运动员具有很好的体质水平,绝大部分指标反映均好于一般运动员,存在显著性差异。5.在本研究实施阶段四次测得运动员运动状态下的机能指标总体趋于理想化,本研究实施以来兰州市队运动员的体质水平总体得到提高。6.兰州市队运动员被测试的各项指标反映,运动员体质明显好于一般运动员;与国内其他强队队员基本在同等水平;与国家队相比存在较大差距。7.研究发现兰州市队运动员的体质比较一般运动员存在显著的优势,与国内其他强队运动员相比,队员体质基本在同等水平。各项指标的四次监测指数变化趋势表明兰州市队运动员整体体质水平还有提升空间。8.制定了对兰州市队运动员体质进行评价的部分选材指标标准。9.本研究实施以来没有因为球队的训练和本研究对队员的测试引起运动员身体的异常反应,由此验证了本研究实施以来球队训练和运动员练习方法和运动量在运动员身体接受的范围之内(个别运动员个别指标的小幅度异常变化是受到运动员正常生理反应影响,不含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