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系统功能语言学上世纪80年代引入中国以来,许多语言学家和学者对此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使其发展迅速。系统功能语言学包括系统语法和功能语法两个部分,本文采用了功能语法作为理论基础,其中以三大元语言功能和其子功能为主。元语言功能在广告英语,小说等语篇中已经得到了运用;子功能中的及物性,主位结构和衔接等在政治,新闻等语篇中也有所体现。法律英语,和科技英语,商业英语,医学英语一样,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语言文体。之前对其的研究主要是从形态学,句法学和语料库语言学的角度,很少有研究是从功能语法的角度。本文试图从功能语法这个新的角度对法律英语进行探索和分析,将概念功能、人际功能、语篇功能这三个元语言功能以及每一种功能下包括的若干个表示特征作用的功能应用到法律英语中,旨在研究法律英语小句的具体特征。由于法律英语的种类繁多,本文以美国联邦税法为例,以其中的个人所得税法,遗产与赠与税法,失业税法这三种税法作为主要例证来源。研究过程中采用了等距抽样的样本采集方法,以及定量与定性的分析方法,达到了理论和实例有机结合的效果,为法律英语中的小句研究提供了有效手段。经过研究,我们可以知道,概念功能中,及物性是主要的子系统,在税法中,物质过程和关系过程占主要地位。语篇功能中,多重主位出现次数最多,而多重主位中的语篇成分占大多数。在语篇成分的结构中,名词和名词短语是主要组成部分。人际功能中,"shall"和"may"是最常出现的情态动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