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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官员问责制的不断深入,问责官员无序复出的混乱现象、复出的体制性弊端也凸现出来。究其根本原因在于问责官员在我国复出的过程法律法规不完善,没有科学的操作程序,社会监督机制也不健全,官员问责与官员复出机制断裂等等。基于此,笔者从行政问责官员复出的现状入手,通过统计、搜集典型的问责事件中被问责官员复出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在现行行政问责制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并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参照大量参考文献,研究公务员任用程序等,尝试提出建立健全我国被问责官员复出机制的有效路径。本文以“理论阐述-困境概述-归因透析-构建路径”为主要的逻辑脉络,着重介绍了研究背景、意义以及研究思路;归纳梳理了有关行政问责的基础理论,进一步明确阐述了问责、问责制、问责官员等相关概念;完善阐明了问责官员复出的理论基础,包括责任政府理论、人民主权理论、权力制约理论等;概述了问责官员复出的依据和问责官员非正常复出的社会消极影响,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三个维度论述了问责官员复出的合理性,从多个层次论述了问责官员非正常复出的社会消极影响;探讨研究了当前我国行政问责所处的困境以及原因:从现象入手,统计典型事件,归纳违规复出频发、复出条件不明晰、复出程序不规范的主要问题,着重透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阐明问题的归结并非偶然,而是由一系列内在、外在的原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产生。本文最后提出了规范我国问责官员复出的路径的选择。提出了应对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从培育问责文化入手,使问责理念深入人心;其次要补充完善问责官员复出的法律,制定明晰规范的问责官员复出条件和细则,建立起完善官员复出的多元化社会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