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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互联网技术的持续进步,以及电脑手机等上网设备的不断普及,传统贸易模式逐渐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以B2B,B2C及C2C为代表的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不断增长。然而,我国对传统税制要素的定义及其税收征管模式难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问题也接踵而来,大多数电商企业逃税,税收流失问题严重。基于以上背景,为了应对电商环境下的税收流失,有必要深入研究电子商务背景下税收流失的原因,探寻符合电商环境的税收征管模式,从而既能保证国家财税收入,又能规范电商行业发展。首先,本文采用平均税负法测算出我国电商环境下的总体税收流失规模。计算结果表明,2014年窄口径与宽口径下的税收流失规模分别达到2072与9916亿元,税收流失规模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在此基础上,本文利用SWOT方法,分析了电商环境下税务机关对电商企业征税的优势、劣势、机会与威胁,不仅从理论上指出我国电商企业征税是有法可依的,并非税收真空,且存在经济上的可行性;而且结合已有现实,分析了我国在电商相关税收法律建设,电商相关税制要素确认,电商税务管理等方面存在征税劣势,征税可能面临影响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并面临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遵从度不高等因素的威胁。其次,本文运用博弈论方法深层次分析了电商企业税收流失的原因。通过构建征纳两方参与人的博弈模型,发现征纳双发在税务机关的稽查效率、罚款倍数、稽查成本、纳税人的被检查成本等因素的影响下,会作出不同的均衡选择,这些因素受到双方信息不对称程度的影响,进一步得出电商交易环境、税收法律及某些经济因素对电商环境下税收流失的重要影响。再次,本文采用案例分析方法,即通过设计问卷调查了济南市天桥区178家电商企业的基本情况,发现电商企业多采用B2C模式,多依赖第三方交易平台,多属于批发零售行业,多为中小规模企业等结论,同我国当前电商行业的发展状况相似;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比178家电商企业网店实际销售收入及申报销售收入,得出在2013年8月至2014年2月期间,约71%的纳税人存在少缴增值税的现象,其中小规模纳税人逃税约1653万元,一般纳税人少缴销项税额509万元,电商企业的税收流失现象比较严重,同时结合问卷调查结果与网销收入及申报收入对比结果,发现电商企业的资格类型、规模大小、企业属性、采用模式、有无线下业务等因素对税收流失的影响明显;通过调研济南市天桥区代表性电商企业,分析电商企业网上销售收入与申报收入存在差距的原因。研究发现,电商企业确认网上销售收入时受到团购类保证金返还、退货款、物流快递费以及信誉刷单等因素的影响;通过与济南市天桥国税局的多次沟通,发现税务机关在税籍管理、税款征收及税务稽查等税收征管环节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剧了电商企业税收流失的程度。最后,本文得出主要结论,并从合理确定电商税收基本原则,健全电商相关法律体系,完善税收征管制度,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提升税收征管队伍素质五个方面应提出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