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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几年俄罗斯经济复苏的主要原因是商品出口的增长和由此引起的国内需求的扩大,主要是投资和消费。俄罗斯经济增长的积极成果并未解决其根本问题,因为俄罗斯经济对全球竞争力影响不大,这决定了俄罗斯经济及其整个地区的长期低回收率。世界市场竞争力低是设备技术落后,高通胀,公共服务质量差和公司治理的结果,这不会刺激俄罗斯经济的非主要部门的发展。商品部门在预算收入中的主导地位造成了预算安全方面的区域不平衡,从而降低了区域的财务独立性。在这方面,决定是在州一级作出决定,增加地区对地区发展的责任,在利用知识产权对象的基础上,宣布了发展高科技产业的新指导方针。只有8%的俄罗斯经济增长是通过高科技部门实现的,而在世界发达国家,这个数字是在60%的水平上。近年来的趋势表明,尽管该国社会经济发展稳定,预算加强,但国民经济绝大多数领域的技术差距仍在增加。因此,应将克服技术落后和形成经济高技术部门的任务视为国家战略优先事项。目前,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四部分基于现行知识产权民事立法的完全编纂概念,已提交国家杜马,但不包括知识产权领域复杂问题的经济组成部分。在俄罗斯联邦,各国普遍存在的知识产权管理问题因在20世纪90年代彻底经济改革的实施过程中减少政府监管的作用而得到补充和加剧,这是科学界减少各类预算融资的结果。畅通节能法和技术领域、国防秩序、以能源和原材料为重点的产业政策的实施,降低了俄罗斯经济的科技潜力。许多激励创新、知识产权商业化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在现代俄罗斯立法中,“商业化”一词并不存在,而是被“知识产权在经济流通中的参与”一词所取代。《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四部分结合了以前所有的知识产权法律,但没有解决客体法律保护的问题。缺乏发展的法律保护导致科学和技术活动的出现,导致非法流通、侵犯俄罗斯联邦的权利和利益。问题不仅在于创新的融资,还在于知识产权管理的其他方面,如:(1)立法质量;(2)现有科技成果的使用程度;(3)科学与生产的联系与创新实施率的存在;(4)对俄罗斯和国外智力活动成果的保护程度。尽管《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四部分对知识产权立法框架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它仍远远不够完善。在俄罗斯,在采用“知识产权”一词之前,使用了“专有权”一词。有一段时间,这两个术语并行存在,经常作为同义词,导致混淆。目前,《俄罗斯II联邦民法典》第1225条保留了“知识产权”一词,以避免违反宪法。公共(国家)利益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保护问题自1992年以来就一直存在,当时在私有化过程中,以知识产权形式的国家财富对象的活动成果落入了私人手中,如国家对音像制品的权利、某些类型的酒精饮料。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可靠的知识产权信息。未明确界定拥有某些知识产权对象的主体-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或特定城市的主体。上述问题以及其他一些问题表明,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存在重大缺陷。由于知识产权法规包括一套行政、民事、劳动、刑事规则,因此需要制定一项独立的法案,如《知识产权法》,明确识别有争议的问题,规范知识产权的各个方面。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俄罗斯创新发展观。创建创新体系的概念战略目标是为最广泛的领域创造条件创新积极使用技术、管理、营销、金融等,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扩大俄罗斯的商业发展机会。该概念提供了一套涵盖四个优先创新发展领域的措施:(1)刺激在俄罗斯联邦运营的企业和公司有效使用知识产权和创新。(2)小创新企业成长刺激。(3)吸引对高科技公司的投资。(4)为竞争性知识产权商业化管理过程创建有效的基础设施。所有方向都是相互关联的,旨在实现概念的目标。可以为每个方向提供特定的目标。因此,在第一个方向——刺激在俄罗斯联邦运营的企业和公司有效地使用知识产权和进行创新——主要目标是帮助企业积极利用整个领域的创新——技术创新、管理、营销等领域的创新。第二个方向——小创新企业成长激励——旨在为创新活动主体的成长和发展创造条件——为创新产品创造的小企业参与率和使用具有商业潜力的知识产权对象。第三个方向是吸引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动力不可能建立有效运作的基础设施来管理竞争性知识产权商业化过程,这是国家创新发展理念的第四个优先领域。概念优先领域实际实施成功的决定因素是创新过程参与者产生新想法、客观地对想法实施做出决定以及专业地解决分配任务的能力。因此,提高创新文化的整体水平,包括在知识产权的使用上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有必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为不断发展的创新产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包括使用国家支持机制;根据目标群体的需要、发展和实施,选择和培训教师、培训方案和计划;创造性活动支持,以及学生和年轻的专家参与创意过程,公司员工发展,咨询组织达到国际标准。总的来说,实施创新发展的概念应确保在以下主要领域取得显著进展:(1)在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中长期预测的基础上,确定国家创新发展的战略重点;(2)在优先科学技术发展领域和区域重点创新项目中,根据科学、技术、创新的自然定向项目,为实施选定的优先事项,建立有效的制度;(3)国家支持联邦和区域目标计划、竞争、招标框架中最重要的创新项目;(4)吸引民间投资创新项目;(5)创新项目实施、人才再培训、专业发展的合格人员培训;(6)组织实施投资项目的独立审查;(7)中小企业创新项目创投融资开发,创投资金由国家、企业、银行、基金参与;(8)通过创建技术转让中心、企业孵化器、创新技术园区、工程中心、咨询、营销和信息公司,扩大创新基础设施;(9)形成创新主体的有效互动,包括通过非营利组织、科学家、工程师、设计师、管理者、公共协会、区域部门参与,参与创新项目和方案的实施和推广。这一概念的实施将影响到整个人口的生活水平,其总体效果是:税基和预算保障的增加;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生活质量的提高;为扩大地区与联邦当局和其他地区的互动创造有利条件;提高效率。权威性;改善经济和社会环境。俄罗斯联邦在所有利益攸关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具备创新发展概念制定和实施的所有必要前提和条件。这类文件的存在反映了政府和企业在科学、技术和创新政策领域的主要战略方向,并作为在智力活动对象使用中作出管理决策的指导方针。这是知识产权成功参与经济流通的重要因素之一。为落实创新发展理念,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是一套管理知识产权流通和使用的法律法规,涉及的组织机构,规范和保障其活动的过程和组织条件。它包括刺激创新的经济和财政措施,例如:为研究活动提供赠款、奖学金、补贴和其他形式的财政支持;共同资助(补贴)创新公司保护知识产权的成本、房屋贷款、科学设备的使用、内部EST贷款利率、支持创新产品出口、租赁付款;提供税收优惠、投资税收抵免、延期或分期付款计划以支付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