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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作为一种现代市场经济规模发展的商业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它全面整合了现代市场经济所涉及的商业知识领域,成为知识经济时代商业发展最重要的模式,吸引了众多加盟商加盟,呈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在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凭借其经济优势和特许经营资源的优势,一般都会对受许人的经营行为进行种种限制。反垄断法上称此类限制为“纵向限制”。反垄断法保护的是竞争而不是竞争者。因此,各国反垄断法对限制竞争的行为均予以法律规制。中国特许经营起步时间不长,在其发展过程中引发了一系列相关法律问题。在特许经营中,一方面应保护特许人因特许权所享有的合法垄断权;另一方面,也应对特许人滥用特许权做出的限制竞争行为进行反垄断法律规制,这也是当前我国特许经营中最复杂的法律问题。攥写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对特许经营中限制竞争行为的分析,比较研究美国和欧盟对这些行为的法律规制模式,提出我国特许经营法律规制的构想。第一章是对特许经营基本理论问题概述。首先介绍了特许经营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继而阐述了特许经营的历史沿革,最后分析了特许经营这种商业模式的利弊。第二章是对特许经营限制竞争行为的概述。这部分首先罗列介绍了特许经营中限制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以及纵向限制竞争的规制理论。其次分析了特许经营中的限制竞争行为的特殊性,最后分析特许经营中限制竞争行为产生的原因。第三章具体介绍了美国和欧盟对特许经营中搭售、维持转售价格和地域限制三种典型的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第四章是关于我国特许经营法律规制的构想。文中首先介绍了我国特许经营的发展状况,然后又对我国特许经营立法的现状进行叙述,接着提出对我国特许经营立法模式的建议,最后提出我国特许经营具体法律规制的建议,在这部分,笔者主要从特许经营反垄断法规制,加速专门立法方面和相关立法完善三方面进行论述。结束语。简要阐述特许经营中的限制竞争问题,重申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