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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毒品罪是当前刑事犯罪中发案较多、涉及面广、危害较大的一种犯罪形式,特别在作者工作的单位——铁路公安部门,运输毒品犯罪已成为列盗窃罪之后查获的排第二位的犯罪形式,是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虽然我国1997年刑法对该罪的定罪和处罚作了明确规定,但笔者感到在司法实践中仍有许多问题存在争议,值得探讨。本着为司法部门特别是本人工作单位打击运输毒品犯罪提供一点参考和借鉴的初衷和良好愿望,作者选择了运输毒品罪作为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选题,以期能对司法部门打击运输毒品犯罪有点滴之借鉴。本论文分为运输毒品罪的犯罪构成、运输毒品罪的犯罪形态、运输毒品罪的相关法律问题、对运输毒品罪的立法和司法建议四个组成部分。全文共约3.1万字。第一部分:运输毒品罪的犯罪构成。在这一部分,作者详细分析了运输毒品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和主观方面特征,重点分析了该罪的直接客体和犯罪对象、运输行为的界定和分类,特别对未成年人犯罪和单位犯罪以及如何认定明知、对象认识错误等问题作了剖析。第二部分:运输毒品罪的犯罪形态。在这一部分,作者首先阐述了当前理论界关于认定运输毒品罪既遂的三种观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特别对如何认定起运,结合司法实践提出了个人的看法。对如何区分运输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作了详细阐述。第三部分:运输毒品罪的相关法律问题。在这一部分,作者对运输毒品罪共同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毒品的数量、毒品的质量等四个方面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角度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个人的观点。第四部分:运输毒品罪的立法和司法建议。在这一部分,作者提出了5条建议,主要有:将运输毒品罪从选择性罪名中独立出来、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完善财产刑、制定不同种类毒品间的换算标准、加强毒品的定性定量分析等。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了指导教师游伟教授的悉心指导,在此作者表示衷心感谢,同时也感谢华东政法学院所有给予过帮助和指导的教师和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