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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居民可支配财富的增加,人们对于手中资金的投资需求便应运而生。尤其是在通货膨胀的背景下,人民对于财富更是有保值增值的需求。自2005年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迅猛发展,一方面固然是居民投资理财需求的“井喷式”的释放,另一方面也有银行表内资金转表外的推波助澜。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42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存续理财产品,合计60879只,理财资金余额23.5万亿,而这一余额在2012年还仅有7.1万亿。伴随理财产品规模提升的还有理财产品的风险。据Wind资讯数据显示,2012年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布到期实际收益率的1021款产品中有211款产品未实现预期收益。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发布的《部分结构性产品亏损现象依旧投资者需谨慎选择》研报显示,在2013年2974款结构性理财产品中,有86.17%的产品实现了最高预期收益率,有13.6%的产品实现了最低预期收益率。然而该研报表示,这并不能说明结构性产品风险减小,而是部分银行只公布到期收益较好的产品,对收益表现较差的产品的到期信息则进行隐藏,事实上这样的行为在业内并不少见。因此,加强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和研究,对商业银行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A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研究,分析理财产品风险的类型和成因,寻求风险控制的管理办法,从而提升商业银行自身风险监管体系建设,提高商业银行理财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这对于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