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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以血缘或婚姻为纽带而联系在一起的社会组织形式。“家庭小说”发源于世情小说中的人情小说一支,其类型名称的确立是晚近才出现在研究领域的。家庭小说是以家庭生活为中心,描写爱情婚姻、家庭琐事、成员关系,以至扩展到社会世态及各阶层众生相,反映现实生活的小说作品。继中国第一部真正意义的家庭小说《金瓶梅》诞生,中国文学相继出现了《醒世姻缘传》、《林兰香》、《红楼梦》、《歧路灯》、《蜃楼志》等代表性的长篇家庭小说。这些家庭小说真正艺术而完整地从家庭结构、家庭形态、家庭伦理、家庭演变等方面展现明清时期家庭日常生活和家族兴衰荣枯,揭露社会的世态人情和风貌全景。明清时期的朝鲜朝家庭小说以西浦金万重的《谢氏南征记》“妻妾相争型”小说为发端,先后出现了以《蔷花红莲传》代表的“继母型”小说,和以《彰善感义录》为代表的“孝悌型”小说。儒家思想下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的家庭伦理共同建构中朝家庭小说的文化内涵,而两国封建制度发展的不同程度和具体国情造成二者在文化建构中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本论文拟从父权制下家长形象的角度着手,运用文化学、形象学和比较文学的方法,对明清时期中朝家庭小说父权形象的异同进行概述、探析,挖掘隐藏在背后的深层文化。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绪论部分,论述本论文选题的目的、意义以及研究的现状和方法。第二章则分别介绍明清时期中朝家庭小说的发展概况。第三章通过对明清时期中朝家庭小说中“父权家长形象”的梳理,展现明清时期宗法制下的中朝家庭小说中所塑造的各类家长形象。第四章具体分析和比较明清时期中朝家庭小说中家长形象,将其归纳为三个方面:宗法家族的代言人、儒家济世理想的类型化代表、传统家长制的叛逆者,并针对具体形象分析解读中韩家庭小说父权家长形象的内涵。第五章结论部分,通过分析总结出朝鲜朝社会在接受儒家文化的父权家长制、一夫多妻制以及本土化之后的“三从四德”、“男尊女卑”等思想后,内化于家庭小说创作中,它们构成了“男权中心→血缘伦理→性别观念”“三位一体”的叙事模式。中朝两国文化的同根同源使这一时期的家庭小说创作呈现出许多的相同之处,也表现出不同的民族文化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