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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是为了保证消费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不断对市场监管模式进行改革,强化市场监管力量、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是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远安县目前采用的是“单一制”市场监管模式,各监管部门按行业和领域进行监管,市场监管呈现多头化格局。但市场监管多头化容易导致监管错位和缺位,引发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市场主体发展受到限制等一系列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远安县经济社会发展。 对于远安县市场监管在新时期遇到的新问题,可以利用基于整体性治理的“大部制”市场监管模式来解决。整体性治理是“大部制”的理论基础,它旨在通过整合、协调,实行政府部门的整体性运作,解决管理和服务碎片化问题。 本论文以整体性治理理论为研究理论框架,对远安县目前的市场监管模式进行了分析,针对远安县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大部制”市场监管模式改革方案。并具体从设立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专业的稽查执法机构、完善市场监管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可行的实现路径。全文共分绪论、理论、主体和结论四个主要部分。 绪论部分阐述了本论文选题的缘起、意义和国内外文献资料综述,介绍了论文研究内容、结构和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 理论部分是本论文的理论基础,简要叙述了本文所涉及的市场监管概念和整体性治理公共管理理论。 主体部分是本论文的重点研究部分,分为三个章节。第三章介绍了远安县市场监管的基本概况,分析了现阶段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第四章介绍了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的市场监管模式,作为远安县市场监管改革比较和借鉴的对象;第五章就解决远安县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基于整体性治理的市场监管改革路径。 论文在结论部分对研究进行了总结和归纳。远安县市场监管现存问题的解决可以在充分结合自身经济发展水平的情况下,以整体性治理为理论基础、以“大部制”改革为方向、以设立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具体实践路径,开展“大部制”市场监管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