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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流动速度的加快,人们的车辆保有量也随之增加,在各类型停车场中发生的因车辆丢失、毁损而产生的索赔案件也日益增多。对这类型案件的处理不仅在理论上存在较大的争议;司法实践中针对该类案件的裁判也常常存在不统一的现象。对此,有必要对这类案件所涉及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进行认真地梳理与解析。本文主要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通过案例列举的形式提出本文探讨的中心问题即停车纠纷问题。其次,分析理论界和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对停车场类型的不同划分,并根据我国司法实务中常见的停车纠纷提出本文重点分析的停车场类型。此外,文章还将在这一部分中界定何为停车纠纷,总结产生停车纠纷的原因,提出停车纠纷复杂性的这一特点,并指出文章将要涉及的几个问题。在第一部分的最后,本文还将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总结法官处理停车纠纷案件和当事人进行诉讼的特点。第二部分,将结合停车场的具体类型来辨析停车纠纷可能涉及的法律关系,并分析在不同法律关系下,法律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配置。此外,本文将在结合实务的基础上,对车辆保管合同关系和场地租赁合同关系做出区分。分析法定保管合同关系,并结合具体的案例,提出法定保管关系并非停车纠纷的性质。由于在停车纠纷案件中,法院很少以停车服务提供者违反合同附随义务为由来判决。对此,本文基于公平理念以及对当事人利益的维护的基础上,分析了合同附随义务成立的可能性。在这一部分的最后,还将探讨停车场与车主或存车人之间是否存在侵权法律关系。第三部分,提出了车辆保管合同关系和场地租赁关系的具体认定标准,即要在坚持探究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形,结合停车场的不同类型、运营状况、监管制度、停车场的外在环境等因素判定车辆是否交付并转归停车场占有、实际控制等等。其次,在对合同附随义务的界定上,本文提出要以诚信原则为基础,考虑当事人之间的合理信赖并顾及合同的目的、性质、交易习惯。此外,还应当坚持适当限制的原则。最后,在《侵权责任法》实施的大背景下,还将探讨车主以消费场所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进行诉讼以及法官以此为由判案的可能性及其相应的限度。最后一部分,通过对文章的总结,在结合停车场类型的基础上,对各种停车场可能涉及的停车纠纷法律关系进行归类,以便于法律适用和对当事人权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