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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础的独立行政单元,是推动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到“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力量,担负着实施精准扶贫战略的重要职能。必须通过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才能真正保证精准扶贫战略在农村贫困地区落地生根。扶贫开发作为特殊的公共物品及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性质,决定了乡镇政府在精准扶贫中所承担的角色不同于在其他领域中所承担的角色。从政治学学科视野介入,探讨和研究精准扶贫背景下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相关问题,不仅对于打赢扶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于拓宽政治学在农村问题的研究视域,丰富政治学学科理论体系,具有较为重要的学术价值。本论文以精准扶贫为背景,以甘肃省S镇为个案,以乡镇政府服务能力为研究主题,坚持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在综合梳理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准确阐释了精准扶贫、乡镇政府、政府服务能力等核心概念,深入分析了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地方政府治理理论等理论基础和支撑依据。从乡镇政府服务职能看,乡镇政府应具备农村政策供给保障、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推进文化繁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服务能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主要体现在政治性、经济性、社会性、文化性和生态性等五大类服务领域。本论文全面总结了S镇概况、贫困现状以及在精准扶贫背景下S镇政府政治性服务能力、经济性服务能力、社会性服务能力、文化性服务能力和生态性服务能力的建设现状及其成效。深入剖析乡镇政府服务精准扶贫的意识不强、有效性不足、权威性弱化、适应性较差、自主性较低、权责不对等、财事权不匹配、考核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和不足。系统阐述了精准扶贫背景下S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六个显著特点,即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精准化、服务内容明确化、服务过程动态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机制具体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国家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与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有着高度契合性。在坚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导向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指导下,新时代推进精准扶贫战略实施,应从增强精准扶贫服务意识、优化乡镇机构扶贫职能、改善精准扶贫基础条件、强化产业扶贫“造血”功能、释放社会扶贫活力、探索金融扶贫模式、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等八个方面入手精准定位施策,逐步提升乡镇政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