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生息银两制度初探

来源 :山西大学 | 被引量 : 2次 | 上传用户:wangka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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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生息制度最早出现在何时暂难考证,据光绪《大清会典》卷1213,《内务府·恩赏银两》这一词条在雍正七年才正式进入典籍,而在清实录中关于生息银两的记录从雍正元年丌始,雍正以前的生息制度,已有学者基于其他史料中作出了一定的研究,早在康熙十年,这一制度便丌始了草创和试行,由内务府拨出一定帑银借给商人经营特定的贸易,如盐铜,盈亏自负,但必须承担定期定额交纳利息的义务。①到雍正时期,生息制度则逐渐演化为一种恩赏兵丁的基金,主要由内务府拨出本银,交与八旗上层军官令其丌设当铺等营生经营本金产生利息来解决八旗官兵红白恩赏的费用。乾隆时期基本沿袭了雍正生息银的用途,并在此基础上扩大了受益范围,不再局限于八旗官兵,绿营军,汉军也得到相应的恩赏。但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难以解决的流弊,故而在乾隆二十一年正式提出叫停生息制度,但因为该制度年代久远牵扯面广,一直到三十六年才基本停止。但之后的清实录中关于生息银的记录仍然不绝于耳。嘉庆在乃翁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生息银的用途,如衙门公用,兵丁出行费用等行政支出。同时,商人承领本银后不能按时足量归还利息也被提到日程上来。时过境迁,道光朝中大量的息银是解决军装,津贴及军事演习和缉捕经费的。咸丰时期,息银的积欠问题已经相当棘手,其中问题最严重的是两淮、山东和长芦的盐商。同治朝关于息银不能按时足数上缴的记录更是比比皆是。到光绪朝问题依旧没有得到解决,但生息方式出现了新的选择,那就是新式银行。以下,笔者将从本金的数量,息银的用途,生息方式,时限,还款方式等角度分析清代生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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