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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但经济增长仍未摆脱“高消耗、高增长、低效益”模式,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利用率不高,破坏了生态环境。大量资源消耗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我国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占有量低,不能满足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致使资源约束与现实需求间矛盾日益突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国家调节经济发展与资源供给间关系的重要工具,资源税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现行资源税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对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调节作用有限。为了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代际公平,实现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亟需改革和完善我国资源税费制度。文章首先回顾资源税费理论,分别介绍了地租理论、供需理论、外部性理论以及矿产资源耗竭理论,对矿产资源税费种类以及我国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历程进行介绍,分析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运行绩效;之后,根据资源税制运行绩效,提出我国矿产资源税存在的问题:一是资源税定位不明确,计税依据不合理;二是资源税征税范围偏窄,资源税率偏低;三是资源税费和其他税费存在重复征收现象;四是资源税收入分配与使用体制不合理,破坏生态环境。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资源税由从量改为从价是根本的改革方向;然后,分析新疆从价计征的改革成效,借鉴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的先进经验,提出各地区应根据各自的资源禀赋情况,制定适合本地的改革方案;最后,笔者认为资源税具体改革措施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一是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二是改革资源税计征方式;三是提高资源税负水平;四是规范资源税收入的分配与适用;五是合理界定矿业开发中的环境权利,积极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