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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建立招标投标信用体系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因素之一。诚信度和可靠性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招投标和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建立起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评价体系,初步形成违法公示机制,信用奖惩信息得到初步应用,行业自律发挥积极作用,对招标投标交易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初步遏制作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传播,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已经制定并建立了自己的信息管理系统,以实现自身各项管理目标。但是由于信用评价体系及指标尚未形成统一、部门之间信息传递不通畅,无法实现信息整合与共享。因此,迫切的需要对招标投标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及信用信息传递系统进行统一设计。本文首先分析了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现状,包括招投标信用、信用综合评价方法、信用评价在建设行业市场的应用等。其次,分析了国内典型地区招投标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与运用实践,从福建、上海、天津、重庆、吉林等五省市招标代理机构、施工企业、评标专家招投标信用评价体系的分析与对比可知,各省市出台了相关信用评价政策、构建了违法违规公示平台及信用评价指标量化标准等,但各省市也存在信用平台建设步伐不一、惩戒标准不同、信用评价指标设定不利于外省企业进入本地等问题。本文根据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合规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指导性原则,通过问卷调查法,筛选出符合投标人、具有较深影响力的信用评价指标,构建了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评价标准;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各主体信用评价指标权重及信用等级。最后,在构建招标投标信用综合评价体系的基础上,遵循招标投标信用信息综合运用的系统性、协调性、共享性以及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设计了信用信息采集主体、信用信息运用机制及具体实施过程信用信息运用办法等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