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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现行税制中的第二大税种。同时,作为经济运行“自动稳定器”,已成为调控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新《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实现了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制的统一,并进一步调整了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优惠重点由区域优惠为主转向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更注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调控职能。
本文立足浙江实际,通过新税法实施两年来效果及存在问题的研究分析,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若干建议,以充分发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促进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环境保护、中小企业发展、欠发达地区发展和就业再就业等方面的作用,进而实现税收增长与经济结构优化的良性互动,推动浙江省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