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腐败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反腐败力度持续加大,一大批腐败分子得到了依法惩处,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与此同时,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对腐败治理的负面影响不断加深。在当前党和国家前所未有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时期,认真分析这些问题,特别是在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与当前形势任务不适应不匹配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当前,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在于治理碎片化。腐败治理碎片化主要是指在腐败的查处和预防工作中形成的力量分散、信息不畅、制度零散、各自为政、"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等现状,影响了腐败的系统性和科学化治理。这种碎片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反腐败力量资源分散,难以形成合力;对信息技术的运用零散而不系统,无法有效发挥其在预防腐败中的应有作用;制度建设存在分散重复衔接不顺等碎片化问题,造成制度软约束,未能形成科学完善的体系。整体性治理理论兴起于西方国家,作为一种新的公共管理理论近年来逐渐为我国学界所重视。本文以整体性治理理论为分析工具,结合具体案例和详实数据,从实践操作层面探讨了改进反腐败工作的路径,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建议。论文首先分析了当前我国腐败治理的碎片化问题,着重从信息技术运用零散、制度建设碎片化、资源力量配备分散三个方面阐述腐败治理碎片化的表现形式。在此基础上分别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的几个核心要素即"协调、整合、信息技术运用"提出了改进反腐败工作的对策建议,即加强反腐败的制度整合,以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为重点,形成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配套和制度规范的衔接协调。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功能整合,重点是强化监察力量和突出预防职能。在强化监察力量方面,结合正在北京、浙江和山西三地开展的国家监察委试点,提出提高监察独立性权威性和完善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体制的具体建议,在突出预防职能方面,提出从过去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型"预防腐败工作模式转向为党委政府"整合"型预防腐败工作模式;强化信息技术的整合,用现代科学技术把离散的信息整合加以深度运用,重点是构建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机制于一体的廉政预警监测系统。最后对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指导反腐败实践提出了有待深入探讨的几个问题。应该看到,当前整体性治理理论虽然在我国公共管理学界尚处于引介研究阶段,但目前我国反腐败工作中的治理碎片化现象的确应当引起理论和实务界的重视,并且2012年以来我国反腐败领域的体制机制制度和一系列工作举措的深刻变革已经在体现着这一理论的原则和内涵。进一步按照整体性治理理论的要求深化当前反腐败工作,必将对腐败治理产生积极和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