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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直接影响着经济安全,而经济的良好发展离不开金融的强有力支撑。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各类金融新业态逐渐显现,金融机构混业经营趋势初步形成,金融潜藏威胁日益加大。2008年的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并迅速转化为全球性金融危机,危机的蔓延为世界各国敲响了金融监管的警钟。而我国金融实行的是“一行三会”分业监管,存在职责不清、能力不足、效率不高等问题,各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协作配合也存在诸多不足。在我国当前监管框架下,县域金融监管体制与县域金融发展不相适应,县域央行、地方政府金融管理力量非常薄弱,“三会”在县域几乎不设分支机构,监管法律不到位,监管机构之间职责不清、相互之间缺乏协调、地方政府认识不足等因素,成为县域金融良好发展的一个阻碍。本文第一部分简要阐述了论文的背景和意义,分析了国内外理论研究现状,点出以J县为例进行分析的原因,以及具体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提出了本文可能的创新点。第二部分详细介绍了县域金融监管的概念、目标和特点、县域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中央和地方的权限配置等问题。第三部分结合J县金融监管实际,以及当前县域金融管理的现状,分析我国县域金融监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包括我国县域普遍存在的县域金融监管不到位、金融监管协调不顺畅、生态环境较恶劣、金融监管能力不足等四方面困难和问题,也包括J县个性的县域金融管理独立性不足、金融监管滞后于金融创新、金融办履职效果不佳、区域金融风险处置难度较大等四方面困难和问题,并深入剖析问题的原因。第四部分简要介绍了J县结合地方实际在加强金融监管方面开展的一系列探索实践及存在的不足,以及其他地方的一些值得学习借鉴的好的做法。第五部分针对县域金融监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面上提出加强县域金融监管立法、完善县域金融监管体制、强化地方金融办监管职能、建立县域金融监管协作机制、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减少地方政府行政干预、建立金融安全区等六方面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