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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近年来的蓬勃发展已经由星星之火发展成为了燎原之势,其对农村耕地的威胁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国家一再出台政策严禁“小产权房”的建设和对外流转。在2010年5月十四部委联手治理“小产权房”并对个别严重违法、社会影响较大的“小产权房”予以拆除,但收效甚微,仍不能遏制住“小产权房”蓬勃发展的趋势,目前国家对此问题也没有拿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本文采用了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对“小产权房”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方案,认为应该在不威胁耕地安全并在国家制定严格的土地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小产权房”合法流转。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章首先对“小产权房”的概念进行了概括。笔者分析认为只要是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论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了产权证,还是没有颁发产权证,都可以称做“小产权房”;接着,对“小产权房”的由来主要进行了制度和经济原因分析;最后,对“小产权房”进行了分类,主要分为违法的和合法的“小产权房”。第二章接着阐述了“小产权房”流转的主要理由。笔者认为“小产权房”流转是基于国有、集体土地平等的所有权权能;有利于遏制房价,维护社会稳定;能够更加充分地利用农业土地,增加农民的土地收益;有利于农村的快速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第三章主要分析了“小产权房”流转的法律障碍及后果。分为两小部分:第一小部分分析了“小产权房”流转的法律障碍,主要有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和司法实践方面的流转障碍;第二小部分分析了“小产权房”不能合法流转所产生的法律、法规、政策冲突问题和一些物权方面的后果。第四章提出了“小产权房”流转的对策,即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合法流转。先是,界定了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及其性质。接着,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理由进行了分析。最后,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方案进行了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