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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宽带建设、数字设备和无线网络的普及,互联网已然超越传统媒介成为作品的重要载体。互联网的发展在推动作品得到更快的传播的同时也使得传统著作权制度受到了强烈的冲击。网络环境下,作品形式的数字化改变了传统作品的创作、传播使用方式,这也造成了当前著作权保护与限制制度与互联网发展不相适应。而法定许可作为重要的著作权限制制度,其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不足,加之当前的互联网发展趋势,现有的法定许可制度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有鉴于此,本文以著作权法定许可基本理论和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现状出发,通过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历史分析法等方法,结合国内外立法经验和实践状况,剖析当下网络环境下适用法定许可制度遇到的具体问题,得出网络环境下我国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在网络转载、远程教育、数字图书馆、扶助贫困等问题上均有不足。基于此,笔者建议明确网络环境下的法定许可制度立法价值、适当调整网络环境下法定许可制度适用范围以及完善网络环境下法定许可制度保障体系等措施完善我国网络环境下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