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出现增加了农业生产的资金投入需求。在农村缺乏抵押物的情况下,为满足广大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政府发布农地产权“三权分置”的政策,允许以土地经营权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不断推进,各试点依据自身特征积极探索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运行模式,出现了一批效果良好的典型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现行经济和法律环境下,各试点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其估值不合理和处置困境成为制约农村土地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