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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8日,贵州省瓮安县发生了严重的打、砸、抢、烧事件,事件造成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等机关办公室被烧毁160多间,警车等交通工具被烧毁42辆,不同程度受伤150余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600多万元。这起事件,无论是从参与、聚集、围观的人数、持续的时间,还是从冲突的剧烈程度、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来看,在我国近年来都是十分罕见的。“瓮安事件”的爆发在国内外都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而更让人关注的是,在一个县城一个事件里竟然涉及了100多名青少年。100多名青少年,关系到100多个家庭,要是处理得不好,就可能将他们推向社会的对立面,可能会带来更大的负面效果,甚至会给瓮安的平安、稳定留下很大的隐患。因此,如何正确妥善处理100多名涉案青少年以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成为了“瓮安事件”后十分重要的问题。本调查报告是以“瓮安事件”发生后对涉案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为基础,通过本调查找出涉案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深层次原因,解析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对“瓮安事件”涉案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的分析,就如何积极预防青少年犯罪提出一些建议。本调查报告的研究思路是:首先,收集“瓮安事件”涉案青少年的基本情况、涉案原因及处理结果。其次,通过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找出涉案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再次,调查并分析“瓮安事件”后司法行政部门对涉案青少年的处理。最后,通过阅读优秀相关论题文章,查看相关文献资料,结合所调查的资料,希望能够提出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建议。本调查报告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瓮安事件”发生的一个简述,大致了解“瓮安事件”发生的经过。第二部分是对“瓮安事件”中涉案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其中包括涉案青少年的基本情况、涉案的原因及处理结果。第三部分通过对“瓮安事件”涉案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调查对其进行涉案原因分析,主要是从社会、政府、学校、家庭及青少年自身五个方面进行分析。第四部分为对涉案青少年的挽救,包括对涉案青少年进行帮教的重要性、应当考虑到的问题及帮教工作的主要做法。第五部分是通过对“瓮安事件”涉案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分析得出在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的一些建议。第六部分为本文的最后一部分,是笔者在“瓮安事件”中得到的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