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世纪末,美国建立了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管制机构——州际商业委员会,并由此拉开了独立管制机构行政管制的序幕。独立管制机构从产生之日起,就引发了学界的关注和争议。甚至有人将其称为除了国会、总统、最高法院以外的“无头的第四政府”。但不容置疑的是,独立管制机构作为美国行政体制改革中的一个创举,在美国行政法的发展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独立管制机构在美国社会转型、构建和谐社会,解决经济问题和建设福利国家的各个历史阶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因此,本文通过对美国独立管制机构产生背景、特点、存在理由和未来发展趋势等各个维度的详细分析,使我们对独立管制机构有一个全面的认识。特别是通过分析论证了独立管制机构与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关系。
在此基础上,本文分析了独立管制机构对我国行政法的理论启示。进而通过对比分析我国的管制现状和问题,来论证如何在我国建立独立管制机构体系,即如何一方面构建独立管制机构的框架和赋予权力,另一方面合理规制独立管制机构的权力。以期对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和行政组织法的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