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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日益发展,国民经济总量和消费水平提高,政府和民众对于公共基础设施的需求也呈现出更高的要求。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在官员考核竞标赛模式下对公共品的建设展开了激烈的竞争,这不仅急速加剧了政府的债务负担,也使得公共品供给的数量、种类出现了严重的结构性偏差。因此PPP模式对于缓解地方政府债务水平,增加公共品服务水平、改进政府职能甚至增加社会资本收益率方面都有很重要的作用。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公共基础设施都适合采用PPP模式,如何有效的认知PPP模式的应用边界,并且区分和比较PPP模式与传统公共品供给模式将具有理论和现实双重意义。本文采用文献归纳的方法,主要从新制度经济学派合约与交易成本理论出发,结合公共品理论、政府失灵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试图从理论上识别和鉴定PPP模式的应用边界。基于合约理论中“合约的选择是降低在局限条件下交易成本”的观点,从张五常界定的广义交易成本概念出发分别考察了传统模式下和PPP模式下的交易成本种类,然后提出了交易成本上升改变PPP合约性质的三个命题,命题表明PPP项目交易成本上升将会导致项目合约向传统外包合约或BT项目合约方向上转变。为了显示论证的科学性,本文构建了考察PPP模式效率的数理模型,分析了交易成本为零状态下社会最优公共品供给效率,然后分析并比较了传统模式和PPP模式下公共品供给效率,提出了关于PPP模式效率边界的命题。命题表明,PPP项目的建设-运营阶段正外部性、项目的运营盈利性水平以及PPP合约交易成本大小将是影响PPP模式效率的重要因素。基于理论分析,本文选取了纯公共品、准公共品两个PPP实施案例进行分析,在分析过程中采用了假说验证法,首先基于理论命题提出了可以被验证的假说,然后从案例的边界条件、合约条款入手验证了这种假设。最后,在总结结论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PPP模式应用的制度缺陷并提出了政策建议和研究展望。